建德“民告官”官方自降身段五类案件“一把手”必须出庭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叶碧川
本报讯 日前,建德市法院的一条司法建议得到了建德市政府的采纳。今后,在5类行政诉讼中,该市行政机关的“一把手”必须出庭应诉。 去年6月24日,建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杭州工商局建德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一案,被告“一把手”首次出庭应诉,该案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反响。此后,建德法院向建德市政府提出了关于建立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司法建议。 日前,建德市政府向全市各乡镇(街道)及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下发了通知,规定诉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受市政府委托履行职责的案件,本单位当年发生的第一例行政诉讼案件,案情复杂、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及在本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行政首长应出庭应诉,市政府法制办要督促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首长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应诉的,要经市政府分管领导批准。 |